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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措施

       防洪措施(flood control measures) 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损失的各种手段和对策。防洪措施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防洪工程措施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与水库防洪等,通过这些工程手段以扩大河道泄量、分流、疏导和拦蓄洪水,以减免洪水灾害;防洪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有洪水预报、洪水警报、洪泛区管理、洪水保险、河道清障(或河道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等,通过这些非工程的措施,可以避开、预防洪水侵袭,更好地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以减轻洪灾损失。

  人类与洪水的斗争,最先是人类避开洪水,择高地而居。例如北京人遗址,湖北省长阳红花套古人类遗址等,都处在江河大洪水的水位高程以上。大约自原始公社社会末到奴隶社会,生产力日渐发展,人类向江河水沿趋近,防洪工程应运而生,最早是修堤(有文字可考)。在公元前20世纪之前,埃及就修筑了从尼罗河的阿斯旺到地中海的堤防。中国修堤约始于公元前15~前16世纪。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河道整治、海塘等相继出现。分洪工程在中国约始于公元前250年。利用水库防洪则始于19世纪末期。现代,随着水文预报、天气预报和通讯、管理等方面的进步,防洪非工程措施有了很大的发展。有些江河已形成或正在形成堤防、分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干支流水库群的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流域防洪系统。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发展尤为突出(参见密西西比河防洪、利根川防洪)。1949年以来,为了减轻洪灾威胁,中国不仅采取大量的防洪工程措施,如加培加建堤防与海塘工程,土石方达100余亿立方米,兴建大量分洪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修建各类水库8万余座,包括以防洪为主或具有一定防洪作用的各类水库;还大力发展了洪水预报警报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初步建起具有一定基础的防洪非工程系统。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等大河流域,在中央的总体安排下各自建立了防洪系统。

  中国在防洪措施方面还要进一步实现:1.加强和完善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的结合;2.加强防洪工程措施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结合,例如水库尽可能综合利用,要求在除害与兴利方面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尤其是在测报手段与通讯技术方面。水文和气象预报是防洪非工程措施的重要方面,随着人类对气象、洪水机制认识的提高,测报手段不断完善,预报水平将相应提高,使有限的防洪工程能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防洪措施也必将不断增加和完善,从而把洪水的危害减到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