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文系统干部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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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水文系统干部遴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遴选暂行规定》),经省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水文系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
省局水质监测技术职位1个,遴选1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省水文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1~5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1月19日之后出生);
3.在本系统内从事水质监测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熟悉水质采样、化验、水质数据处理与评价分析工作;
5.不得有《遴选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6.具备《遴选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情形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及报名方式
(一)个人直接向所在分局报名;
(二)在征得个人同意后,由分局、县局、测站或省局科室向有意参加遴选的个人所在分局推荐报名;
(三)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次遴选;
(四)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8:00-11月24日17:30。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干部遴选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涉及年龄认定的,应以此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两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四)从事水质监测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遴选人员情况公示
省局将根据各分局汇总上报情况,将参加此次遴选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1月30日,公示地点为省局及各水文分局公告栏。
六、测试、面试与考察
2015年12月1日测试,2日面试,3-9日考察。
测试、面试、考察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测试占40%、面试占30%、考察占30%的比例计算。
1.若报名人数多于6人,则根据测试成绩由高至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按照测试及面试情况测算综合成绩,取前3名进入考察环节;
2.若报名人数为3-6人,则根据测试成绩由高至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调任
参加报考者综合成绩及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17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将综合各方面情况,由省局党委研究决定人员递补。
2015年12月18日,将遴选情况拟文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待批复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91-87559448,监督电话:0591-87526892。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该报考者选资格。
(二)本公告由省局人保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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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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