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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文出台水文文化建设实施办法

    本站讯 2月1日,江西省水文局根据水利部水文局《关于加强水文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厅贯彻落实〈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江西省水文局水文文化建设实施办法》,要求全省水文把握水文文化建设大局,努力实现水文文化建设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举措有:

  明确江西水文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按照大水文发展要求,全面学习、切实贯彻《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决定》,通过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三大体系建设,形成水文文化建设的良性体制机制,形成职工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形成统一的水文形象标识系统,努力增强水文队伍的凝聚力,增强水文职工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抓好水文文化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保防汛、抓“哨口”、促科研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测站、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树立、宣传具有时代特征和水文特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围绕重点工作,每两年一次,开展全省水文系统十佳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

  对接好部水文局、长江委水文局、省水利厅的文化活动。开展文学、书法、绘画、摄影、舞蹈、歌曲等文化活动,争取每年都在省水利桂花节上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与全国水文职工文学作品集编辑出版工作。提高江西水文内刊和网站管理水平,丰富宣传方式,用好传播载体。对接全国水利和水文行业的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建设,做好相关工作。

  发展以“清贫不等于清廉,清廉不等于清贫”核心的江西水文廉政文化。以文化为载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局党委中心组每年第一期学习班都应进行反腐倡廉专项学习教育。通过双休日学习、专题辅导或培训、展览和征文、网上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抵制腐败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治理腐败。

  做好水文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研究工作。按要求开展水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整理、建档和保护工作。落实保护措施,向有关机构提供水文文物,适时启动江西水文文物展览前期研究工作。2016年前完成《江西省志·江河志》、《江西水文志(1990至2010年)》修编。积极组织、参与水文化和水文文化研究活动,及时报送研究成果,表彰优秀研究成果。

  统筹水文文化建设和保障工作。整体谋划好单位水文文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组织机构,配备必要人员。研究建立水文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把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专项经费。培养一批有水文专业素养的文化人才。搭建江西水文文学艺术爱好者交流平台,组建水文摄影协会。进一步加强水文宣传队伍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