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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概况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概况

一、总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总建设任务。新建水文站83个、水位站123个、省级水文应急机动监测队1个、水文巡测基地1个,改造水文站54个、水位站19个、水文信息中心站9个、水文巡测基地3个,研发水文预警预测预报软件188套。总投资4096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8535万元,福建省配套22430万元。

2、2011年建设任务。新建水位站123个、省级水文应急机动监测队1个,改造水文站54个、水位站19个、水文信息中心站9个。总投资11685万元,中央和地方的投资比例为1:2,其中,申请中央补助3895万元,福建省配套7790万元。

3、2012-2013年建设任务。新建1个水文巡测基地、83个水文站,改造3个水文巡测基地,研发水文预警预测预报软件188套。总投资29280万元,中央和地方的投资比例为1:1,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4640万元,福建省配套14640万元。

(二)项目前期工作

1、2011年建设实施方案于2011年10月12日获省发改委批复。

2、2012-2013年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

(三)项目资金安排

1、资金落实情况:2011年项目总投资11685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已到位3895万元;福建省配套资金7790万元,省政府明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各配套一半,其中,省财政厅实际配套3850万元已到位,省发改委配套资金到位1850、落实2000万元。2012年项目总投资7702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已到位3851万元;福建省配套资金3851万元,省政府已明确由省财政、省发改委各配套50%。

2、资金管理情况:省局设立建设资金专户,单独建账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现象。

(四)项目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组建情况:制定《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办法》,明确省局为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其他三位局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为省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负责项目的日常协调工作,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省局计财科。各分局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

2、招投标情况: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仪器设备采购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

2011年新建水位站123个,设计、施工招标由省项目办组织完成,分地市打包招标。设计招标多次流标,其中福州、宁德、泉州、漳州(厦门)流标2次,龙岩、南平、三明流标1次。

仪器设备由省局集中采购。分类型、分批次进行采购。

改造水文(位)站项目由于项目零散,设计、施工招标由分局项目办组织完成。

3、合同管理情况:实行“合同管理制”,所有项目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由专人保管合同,按合同规定管理项目,支付款项。目前共签订合同63份,其中实施方案编制合同1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1份、委托招投标合同12份、设计合同16份、施工合同17份、监理合同10份、设备采购合同 4份、预算审核合同2份。

4、项目监理执行情况:实行“工程监理制”,已开工的新建水位站均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各分局均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省局、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作为监督检查的内容。

6、质量控制情况:实行工程监理,由各市(县)水利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召开仪器设备选型会议,进行仪器设备选型,确定技术参数,确保仪器设备先进、经济、适用。规定设计变更程序,由分局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省局项目办开会研究,予以批复。

(五)项目建设进度

(一)2011年项目建设进度

1、新建123个水位站。完成施工招标102个站,与预警共用测井21站。截止12月24日,102个站已全部进场施工,基本完工54站,已封顶21站。土建工程完成工程量近80%,完成投资45%。

2、全省改建54个水文站、19个水位站,任务共涉及水位测井、测流缆道与铁塔、站房共53处,目前42处已完成工程设计,38处完成工程概算,20处完成施工招标,3处进场施工。

3、仪器设备采购。已完成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包括办公设备、视频监控系统、自记水位计、雨量器、流速仪、水文绞车、电波流速仪、探照灯、铅鱼、备用电源、缆道操作系统、雷达测流系统、水文数据采集仪等,采购金额2200多万元。第二批仪器设备选型正在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金额近2000多万元。

(二)2012-2013年项目建设进度

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招标,黄河水文勘测设计院中标。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通过省局组织的内审,并已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联合审查。布置各分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文。

二、主要作法

1、领导重视,多方给予项目支持

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给予落实福建省中央苏区、老区政策,中央补助标准由1/3调到1/2。省政府协调发改委、省财政厅,及时解决了项目建设省级配套资金。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协助做好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位站建设工作的通知》。龙岩、三明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支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文件。

    2、简化流程,理顺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任务分解下沉。省局将2011年建设任务及2012-2013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任务用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各水文分局,并下拔2011年项目建设管理费111.5万元,用于各分局建设管理费用开支。各水文分局局长作为省局项目法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建设,负责签订各种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即缩短了工作流程,也有利于工程的建设管理。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项目办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项目进度,讨论并安排具体实施计划,重大事项提交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及时召集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部署项目建设工作。

3、建章立制,科学组织项目实施

省局制定了《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工作。省项目办组织制定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项目验收、档案管理等具体实施规定。

4、加强督导,加快推进项目进展

借力“三个三”。省水利厅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进度列入省厅“三个三”活动检查内容之一。省水文局2位局领导和11位技术骨干分别参加省水利厅赴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十个工作组,带队厅领导就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建设与当地政府共同探讨协商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了我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

领导分片包干。局长负总责,其他三位领导各包干3个分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进度。

每周一通报。省项目办每周统计并通报工程进度一次,公开各分局工程进度,交流各地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氛围。2011年8月份以来,已发周报16期。

三、存在问题

1、前期工作不足。实施方案深度不够,仅做典型设计,导致实施内容和投资有较多调整。如有的新建水位站需要重新选址,有的新建水位站投资预算和实施实际相差较大。

2、设计难。由于省内只有水利水电的设计单位,没有水文设施的设计单位,加上站点分散、单站设计费低、水利设计任务重,造成设计招标无人投标。

3、建设管理难。建设站点多且分散,单个站点工程小,监理和质量监督单位不愿接活;建设管理人员少,缺少建设管理经验。

4、征地难。新建水位站虽然只使用少量土地,但不少站点建设仍碰到农民干扰等用地问题。

四、几点建议

    1、建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发文,说明项目建设性质、意义、作用,要求各地各部门支持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2、建议尽快出台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建设管理。

3、申请中央资金补助标准由1/3调整到1/2后,2011年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应为5842.5万元,已到位3895万元,请求追加中央补助资金1947.5万元。